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機構職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地、濕地、水、自然保護地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組織實施國家、省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擬定相關管理辦法并貫徹實施。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報告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并組織實施。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履行城鄉規劃管理法定職責。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和其他相關專項規劃。負責審查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專項規劃及行政許可。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承擔土地轉用、征收征用的相關工作。
(七)負責自然資源保護的監督管理。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負責林業和草場及其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森林、濕地、草場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林業和草場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等工作。落實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九)負責地質災害和林業有害生物的預防和治理工作。根據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并實施。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指導林場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指導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十)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核。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一)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圖管理和公共服務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地方測量標志的設立和保護。
(十二)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貫徹實施國有林場相關法律法規,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實施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落實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等政策措施,指導農村集體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業產業扶貧等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自然資源、城鄉規劃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對全市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重大違法案件。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城鄉規劃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城鄉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實施自然資源、城鄉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城鄉規劃領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城鄉規劃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自然資源、城鄉規劃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五)負責城市設計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城市設計編制和審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建筑活動,指導促進建筑業、勘察設計、工程監理、裝飾裝修行業發展;負責房屋建筑建設工程及其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建筑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監管、施工圖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建設監理、竣工驗收,以及工程造價定額和建設標準定額、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等工作;負責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指導集鎮和村莊相關建設工作,參與指導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負責推進建筑節能,推進綠色建筑發展。
(十六)承擔市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七)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姓名:王強
辦公地址:天門市陸羽大道西33號
郵編:431700
辦公電話:0728-5223396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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