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薪鎮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要求編制。全文包括2020年工作落實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舉報、投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處理以及應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及相關附表。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從中國天門網(http://m.qinghailake.com.cn/)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漁薪鎮黨政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4781313,傳真:4783323,郵箱:tmyxdzb@163.com。
一、2020年工作落實總體情況
2020年漁薪鎮政府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按構建透明型、服務型、效能型政府的要求,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強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聚焦重點領域,落實公開要求
一是高度重視財政信息公開,按要求全面公開財政信息。全面公開鎮政府本級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等,主動向社會公開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三農”、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財政專項資金支出情況。二是加強公共服務信息公開,積極發布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安全生產、環保、“三農”、社保、就業等重點領域相關信息。重點公開內容:1.機構信息類:公開了鎮委班子成員領導姓名、職務、簡歷、工作分工、工作職責。2.政府決策類:公開了鎮政府重大決策、規劃、項目情況。3.工作信息類:公開了全鎮各戰線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重要工作進展、統計數據以及應急管理等重點工作情況。4.財政信息類:公開了鎮政府財政預決算報告,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政府集中采購情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情況,重要專項經費分配使用情況,征地拆遷安置情況,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管理情況。5.其他信息類:公開了醫療服務、水電氣、交通運輸、郵政通訊等公共服務信息。
(二)完善相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
1.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開列為年終考核項目。專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解決實際問題作為全鎮政府信息公開的立足點。
2.建立健全了漁薪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以鎮委副書記何禮彬任組長,黨政綜合辦主任周小瓊為副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政辦主任兼任,并且明確了責任人,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宜。并通過學習文件,領會精神,使全體成員充分認識到信息公開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三)明確工作要點,堅持主動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制度非常嚴格的工作,從信息的收集、采編、審核、報送到發布都有一系列嚴格的程序和制度。
1.我鎮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編制了《漁薪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漁薪鎮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制訂了《漁薪鎮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制度》、《漁薪鎮政務信息公開發布協調制度》、《漁薪鎮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等規章制度。明確了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范圍,實行分級管理和嚴格把關,嚴防涉密信息上網,對于信息的保密和審查堅持按照“誰提供、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確保不發生泄密問題。
2.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機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天門市政府門戶網站、漁薪發布、政務公開欄、檔案室以及其他渠道進行公開。其中,天門市政府門戶網站是公開的主渠道。漁薪發布從開通至今總關注量1693個,點擊量75629次,轉發量826次,總點贊量490次。發布政府信息涉及其它部門時,鎮及時進行溝通、聯絡、確認,保證了信息發布的準確一致。
3.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監督制度,主動公布咨詢、監督、投訴電話,接受有關部門、新聞媒體、廣大群眾的監督檢查。
(四)規范申請公開,提升服務水平
一是在申請辦理過程中嚴格貫徹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對依法不能公開或者要求信息不存在的公開申請,在做好溝通解釋工作的基礎上,盡量按照便民原則向申請人提供其他相關信息。
二是通過案例整理學習和集中培訓等方式全面提高申請辦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在熟練掌握一般處理程序的基礎上,重點學習各級人民法院的最新判例和上級部門制定的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加強日常監督和指導,確保基層部門的依申請答復依法合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鎮主動公開法規公文、政府決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政府公開信息96條。其中通過互聯網和政府信息公開欄、移動政務等形式公開信息87條。通過多媒體方式公布信息8條。信息公開數量實現新跨越,信息公開內容也更加廣泛,涉及領域也更加豐富,涵蓋了農村危房改造、醫療衛生、財務、扶貧、社會事務、社會救助等等方面。其中,全鎮沒有制定規章制度。2020年,規范性文件依法依規對外公開了4件,對外公開總數量為8件。行政許可方面在上一年的基礎上減少了24件,處理決定數量達7026件。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由2019年的63件增加到了137件,總處理決定數量達92115件。沒有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政府集中采購數量為15個,采購金額為29330元。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提供相關數據)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決定、公告、通告、意見、通知,以及標題采用“規定”“辦法”“細則”“規范”“規程”“規則”等字樣的公文,一般情況下屬于規范性文件) | 41 | 4 | 15 |
其他主動公開文件(含以本單位或本單位辦公室名義正式簽發的、除規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動公開文件,可參考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其他主動公開文件”欄目數據) | 51 | 4 | 15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指2019年事項數) | 本年增/減 (指2020年增加或減少的事項數,減用負值表示,如-8) | 處理決定數量 (指2020年辦件量) |
行政許可 | 49 | -24 | 7026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指行政許可以外的政務服務事項,含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和其他類,以及公共服務事項) | 63 | 74 | 92115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指2019年事項數) | 本年增/減 (指2020年增加或減少的事項數,減用負值表示,如-8) | 處理決定數量 (指2020年辦件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指2019年收費項目數) | 本年增/減 (指2020年增加的收費項目數,減用負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購方式采購的項目總個數) | 采購總金額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購方式采購的項目已支付的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5 | 29330 | |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建立了公開制度,明確了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和受理流程,按規定程序受理、審核、處理和答復。2020年沒有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故無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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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舉報、投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機制。2020年我鎮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引發的舉報、投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件。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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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①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還需要進一步提高;②部分工作人員對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深,導致信息公開工作面向社會宣傳力度不夠;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改進措施:①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宣傳工作,深化各鎮直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認識,強化責任,切實履行職責,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②進一步對機關干部、各鎮直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村干部進行培訓,提高全鎮各級干部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③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創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質量,對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認真審查、依法規范,不斷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使政府網站建設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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