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推動湖北老字號傳承保護和創新發展,并與中華老字號形成梯度培育機制。近日,省商務廳會同省文旅廳、省市場監管局和省知識產權局聯合印發《湖北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鄂商務發〔2024〕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2年,商務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老字號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的長效機制,促進老字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2023年,商務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中華老字號示范創建管理辦法》,對中華老字號示范創建相關工作予以規范。
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省政府決策部署,推動湖北老字號創新發展。由省商務廳牽頭對2014年《“湖北老字號”認定辦法》進行修訂。起草過程中,先后兩次征求省直相關部門、17個市州商務主管部門意見和社會公眾意見,經專家論證和公平競爭性審查,形成《管理辦法》。
二、總體考慮
《管理辦法》著眼于湖北商貿流通發展實際,致力于培育在商貿流通、消費促進、質量管理、技術創新、品牌建設、文化傳承等方面能較好發揮積極引領作用的湖北老字號。
一是明確工作要求。《管理辦法》明確了開展湖北老字號認定工作應遵循“自愿申報、公平公正、自主建設、動態管理”的原則,確定了省、市兩級商務主管部門在湖北老字號認定、管理、服務、指導等方面的職責任務。
二是確定認定條件。《管理辦法》明確了湖北老字號應具備的品牌基本條件和企業認定要求,對比《中華老字號示范創建管理辦法》,參考其他省份的做法,將湖北老字號品牌創立時間縮短到40年(含)以上,主營業務經營時間縮短到20年(含)以上。《管理辦法》附件部分對湖北老字號標識和牌匾的使用管理進行了規范。
三是強化動態管理。《管理辦法》明確了在持續開展認定的同時,建立“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信息變更備案、建立年報報送機制、定期組織復核等工作,對拒不履行相關義務、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湖北老字號,將視情采取約談、責令整改、暫停或收回權益、取消湖北老字號稱號等管理措施,以便形成閉環管理。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5個章節25條內容,主要有:
第一章,總則。包括《管理辦法》目的依據、概念定義、管理職責、認定原則、認定要求等。
第二章,認定條件。包括湖北老字號應具備的“品牌創立時間在40年(含)以上,具有中華民族特色和鮮明的湖北地域文化特征”等4個品牌條件以及湖北老字號企業應具備的“在湖北境內依法設立,主營業務連續經營20年(含)以上”等7個企業條件。
第三章,申報與認定。包括認定周期、申報推薦、專家評審、對外公示、公告確認、頒發牌匾等。
第四章,動態管理。包括從信息變更、數據報送、定期復核等3個方面實施老字號動態管理,對拒不履行相關義務、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老字號企業,將視情采取約談整改、暫停權益、取消稱號等3種管理措施。
第五章,其他。屬兜底條款,包括政策支持、標識牌匾管理、適用對象,解釋權和施行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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